Sunday, February 19, 2006

哦!你上网非法下载,坐牢去!

大马是盗版天堂,众人皆知。虽然在反盗版行动大力打击下,pasar malam 依旧不难看见它的踪迹。但是再怎么盗版,盗版商还是要赚钱,虽然很便宜,但是顾客还是要还钱,并负片子有问题、素质差的效果。。 随着宽平的普篇化,我们的娱乐有了更好的选择 —— 网上下载也!(我相信此举更能打击盗版商,以毒攻毒,哈!) 不得不赞赏,网络科技是在是太发达了!偶像的专辑还来不及来马,已经有途径先听为快;片子还来不及在电影上映,已经可以先睹为快。。疯狂变态的下载中,完全无视版权的侵犯。 去 年,相信有逛百度的都知道,百度才上市,压抑已久的唱片、影片制作公司已迫不及待的将所有愤怒倾盆全数倒在百度身上,透过法律,让百度碰了满头灰。不过 百度也非省油的灯,一招乾坤转移大法,挽回局势。让飙了满身汗的百度支持者呼了口气。。好精彩的局势,百度是知道的。所以,网民继续享受着他们的网上利 益。 相续的,在 2005 年 10 月,一名香港男子因为以“点对点”软体,既是 BT,在互联网上分享电影档案而被判罪名成立,成为全球首宗检控成功的 BT 侵权案,让制作公司拍案叫好。 2006 年 2 月 17 日,又两名无业青年因为在网络分发下载而来的英文和马来歌而被分别判坐牢 3 和 4 个月,这是新加坡第一宗在网上分发音乐而被成功被提控的案件。 在 网络里,可以无拘无束的享受到自由,也可以做很多事情。形形色色不同性格的人,让网络成了一个精彩的世界。网络成了另一个世界,现实中做不到的事情,发 挥不了的天分,释放不了的感情,网络成了出口。网络本是现实的副产品,本是息息相关,但随着网络的激长,现实中的约束,成了网络最不受欢迎的客人。 然而,过度的网络自由却惹上了现实法律的不满,网络上做的事,在现实中照拿查办。 新加坡虽然和马来西亚不同国家,但从地理上来说,新加坡离很近很近,砂劳越和西马还没有那么亲密呢!不排除明天马来西亚也会做出如此决定:哦!你上网非法下载,坐牢去!

4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别渲染白色恐怖!
资本家们永远战胜不了人性!
因为分享带来的快乐,
那一份自由是无法驾驭的!

2/19/2006 03:04:00 AM  
Blogger 幽子 said...

白色恐怖?用词太严重了吧。。?

2/19/2006 05:03:00 PM  
Blogger 蓝玫瑰Emily said...

很难不下载的。。

人民不会和金钱过意不去的。。

除非。。正版买得和翻版一样的价钱。。

>.<

2/20/2006 02:26:00 AM  
Blogger 幽子 said...

我也是这么说,正版的价钱就是太离谱了。。!

2/21/2006 12:1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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